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2026-01-10 18:53:00
1月8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蔡寿益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蕲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蕲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19日至21日在漕河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和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开展了部分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测评;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和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议程、日程和各项建议名单(草案);审阅了县政府关于协同推进大别山革命老区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情况的书面报告,征求了《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协同推进大别山革命老区三省四市文化旅游发展的决定》的意见建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免职事项。
蔡寿益强调,即将召开的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工作组要提高站位、扛牢责任,精心完善报告、规范会务组织、细致做好保障,全力以赴抓好筹备工作;各位委员要聚焦中心大局和群众关切,深入听取民意,提前谋划高质量议案建议,更好履职尽责;相关部门要压实责任、紧密协作、凝聚合力,确保大会务实高效、风清气正、圆满成功。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珍桃、张勰、王国喜、徐焱明、缪建华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朝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明波和胡美琴、蒋升平等列席会议。